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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法院探索“三步诊疗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见成效

近年来,太仓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判职能的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把握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三步诊疗法”, 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具体实践中,市法院围绕三个层面做好工作。第一,实施以社会调查为中心的“庭前预诊”。 这个“庭前预诊”改变了以往由法院开展社会调查的做法,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所在社区及村综治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看守所等纳入社会调查工作体系,采用委托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家庭环境、帮教条件、羁押表现等进行全面调查,在形成社会背景评估意见书、心理咨询评估意见书和羁押表现意见书后,为后续量刑和个性化心理矫正提供方案。同时,针对部分外地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无法或无力到庭的客观现状,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遴选热心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人士建立合适成年人备选库,推行由具备专业知识的爱心人士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出庭参与刑事诉讼,充分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截止目前,共有13名合适成年人以代理家长身份参与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第二,实施以柔性审判为中心的“庭中治疗”。创造性地将社会背景评估意见书、心理咨询评估意见书和羁押表现意见书引入庭审质证程序,纳入量刑情节。同时,结合案件特点和被告人心理状况,在庭审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并制定了《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工作规程》,聘请心理辅导老师进行庭前“初聊”和庭后“深聊”,并针对个案制定《心理评估意见书》,有利于审判人员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努力寻求惩罚教育和感化挽救的最佳结合点。截止目前,已有40多名未成年犯接受了心理疏导,起到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第三,实施以审矫衔接为中心的“庭后康复”。针对外来未成年犯在社区矫正中面临的调查难、监管难、矫正难等特点,积极尝试打破户籍限制,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出台《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探索将社区矫正接收地由“户籍地司法所”改为“居住地司法所”,消除地域差别,构建起外来未成年犯本地社区矫正的全过程、规范化矫正体系,落实了平等保护的法治要求。截止目前,共有15名外地籍未成年犯在本市接受了社区矫正,其中10名已经矫正期满,均未再次犯罪。同时,还与太仓市青年商会联合建立“新航家园”关护基地,依托商会所属企业为判处非监禁刑及刑满释放的矫正对象,提供集社区矫正、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为一体的帮教平台。

太仓市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三步诊疗法” 的推行,已经取得了下明显效果。2013年以来,全市未成年犯罪人数逐年下降,非监禁刑适用率逐渐上升,实现了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目标。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主流媒体报道,其中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地社区矫正做法,还受到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的充分肯定。

(太仓市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04-28 11:00:25